【注意】在地方四种法律文件(省法规、省规章、市法规★★■★■、市规章)的效力上,需要理解两句线)“上级优于下级■★■★★”,也就是上级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的效力要高于下级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所以:省法规市法规,省规章市规章★★◆;(2)“人大优于政府”★★■■◆,政府制定的法律文件的效力要弱于同级人大制定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所以,省法规省规章■■◆★◆,市法规市规章。省规章和市法规居于同一效力层次,因为省规章有上级的优势★■■■,而市法规有人大的优势■★◆,所以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时,只能由有关机关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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